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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海上溢油 谁来协调应急处置
来源:南方日报    时间:2013-08-27

去年3月,韩国籍货轮“雅典娜”号在汕尾海域沉船,当时船上载有约7000吨硫酸和140吨燃油。不久前,汕尾海事局就清污、打捞等费用向船东及保险人索赔1.4亿元。

这起沉船事故再次暴露了海洋大省广东的一个软肋--水上污染(包括溢油、化学危险品等)应急能力不足。今年全省两会上,广东海事局局长梁建伟就呼吁:“高度重视沿江沿海生态危机,尽快构建我省水上污染应急机制,尤其是在沿海地市须建设应急设备库及清污船等辅助设施……”

现状:海洋大省深受危化品泄漏之害

作为海洋大省和水运大省,广东的水域污染风险相当巨大。近年来顺应国际产业转移的大形势,揭阳、惠州、广州、东莞、珠海、茂名、湛江等地建设了多个石化基地,形成了沿海大石化产业带。

据广东海事局统计,目前我省沿海地区有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企业90余家,港口危险货物码头471个;港区范围内共有危险品储罐3431个,总库容1787万立方米。

与此同时,石化巨头企业还在积极新建、扩建炼油项目,包括在建的未来将达到2000万吨/年的揭阳石化项目、拟建的中科合资湛江15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预计能力达1600万吨/年的中海油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等。

“石化产业带的快速发展,在促进企业发展和当地经济增长的同时,也给我省增加了环境压力,敲响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警钟。风险不容忽视。”梁建伟说。2012年,广东辖区港口污染危害性货物运输总量超过2.7亿吨,全年进出港的船舶近400万艘次。

根据1996-2000年我国沿海港口油品运输量与溢油事故数分析,平均每运输6000万吨油品就会发生一起溢油50吨的重大污染事故。

广东海事局提供的数据显示,1976-2009年,发生在广东水域泄漏量在50吨及以上的水上污染事故达17宗,平均每2年发生1次重大污染事故。1976年2月16日,“南洋”轮在汕尾海域与他船相撞致8000吨原油溢出,酿造了中国历史上最大一次船舶溢油事故。

过去10余年来,类似悲剧仍在不断上演:2004年12月7日,一艘德国籍集装箱船与一艘巴拿马籍集装箱船在珠江口发生碰撞,导致前者燃油舱破损,泄漏燃料油1280吨,在海面上形成9海里的长条形油污漂移带。事故区域北面距离香港陆域仅11海里,造成损失6800万元。

2009年9月15日,5万吨级巴拿马籍货船“圣狄”轮在珠海高栏岛长咀附近海域搁浅,致使500吨燃料油泄漏,黑乎乎的燃油布满飞沙滩以及沙滩周边的礁石,“珠海十景”之一的“飞沙叠浪”遭毁灭性打击。

去年发生的“雅典娜”沉船事件则是全球航运史上有记录以来最大的一宗危化品船沉没事故。所幸海事部门通过采用“热攻丝法”成功抽取船上浓硫酸,作业过程中没有发生浓硫酸污染海洋事故。

今年1月13日,茂石化湛江至茂名输油管发生原油泄漏,共约10余吨原油流入南溪河,事故发生地距饮用水备用水源地赤坎水库仅300多米。

问题:应急机制未完美相关投入也不足

不时爆发的原油或危险化学品泄漏在给广东海洋资源造成重大创伤的同时,也给我们敲响警钟--广东水上防污应急体系究竟还存在着哪些短板?

2010年3月,新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要求,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制订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并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库。

“但是广东还没有完全按照要求建立省级和地方水上污染应急反应体系。省里及部分地市尚未按照《条例》的要求颁布实施水上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编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广东海事局危管防治处副处长张一胜说。

海事部门向记者强调,如果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缺乏规划性,一旦发生灾难性事故,缺乏统一的领导机构协调全省资源用于应急处置,就会拖延抢救时机。

“山东、江苏等省都颁布了《船舶污染应急预案》,我们也曾起草一份预案并上报给省政府,但现在还没有颁布实施。”张一胜指出,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必须有应急机制统筹各方职责,才能妥善处理。

“从省内的情况看,地市政府的应急处置能力也不平衡,有的地方不重视,认为这只是海事部门的事。”但张一胜强调,水上污染不是一个部门能做到的,必须多方力量协作。

“2007年发生在韩国西海岸的‘河北精神号’溢油事故给中国很大的震动。目前,交通运输部在广东省投资建设的溢油应急设备库就有4个,珠海高栏基地已投入使用,湛江、茂名、汕头三个在建。”张一胜说。

同时,地方政府的投入也比以前有了进步。东莞市投入1.5亿元建设虎门港危化品应急中心,中山市政府投资400万元建设的中山港水上污染应急设备库已投入使用,江门、珠海也对加强水上污染应急能力建设作了相应的安排。

此外,惠州海事局还推动辖区企业加强防污能力建设。其中,壳牌石油投资1000多万元建造了多功能溢油回收应急船,中海油投资4000多万元建造了中国第一艘专用溢油环保回收船舶——“海洋石油251轮”。

“正是得益于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协作,2009年珠海高栏发生‘圣狄’轮搁浅漏油事故后,省内其他地区的应急力量第一时间赶赴救援,不少民众也被组织清理岸上的油污,处理的效果还是比较好的。”张一胜说。

建议:安排专项资金编制应急方案

在梁建伟看来,水上污染防治必须树立“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则无患”的思想,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机制方面,则要克服重应急处置,轻风险防范的思想,真正做到风险防范关口前移,有应急处理能力的配套。

“目前,广东省绝大部分地级市颁布了水上溢油应急预案或《港口溢油应急计划》。”张一胜告诉记者,当务之急是尽快颁布适合省情的《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鉴于广东省石化产业发展迅猛,水上污染风险日益增长,建议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海事等相关部门配合,组织编制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并实施。”梁建伟在今年2月提交给省政协的一份提案中说。

梁建伟还建议由广东海事局牵头,争取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在珠江口、粤东、粤西等船舶污染敏感水域建设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清污设备到广东沿海和内河干线重点港口。

另一方面为统筹国家和当地政府水上污染应急资源,梁建伟建议由政府、交通运输部以“省部共建”方式在惠州大亚湾等重点敏感水域建设相关水上污染应急设备库,购置急需的清污设备,提高应急处置设备现代化水平和清污能力,以抗御大规模的水上污染事故和实施化学品泄漏救助。

同时,广东亦积极争取中央部委、兄弟省市支持,建立合作机制。

2008年广东海事部门、香港海事处和澳门港务局联合编制了《珠江口区域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并签署了《珠江口区域海上船舶溢油应急合作安排》,一旦珠江口水域发生溢油污染事故,粤港澳的应急资源可以相互支援。

2009年广东又与广西、海南三省海事部门签订了《北部湾海域船舶溢油应急联动机制》,实现了北部湾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资源共享,解决各成员单位辖区内应急反应资源和能力的不足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还要改善通航条件,加大水上交通违章打击力度和对船舶排污设备的检查,因为很多污染事故就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张一胜说。

 

■样本

惠州沿海石化产业密布事故风险巨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

惠州港作为广东省危险品货物吞吐量最大的港口,日前记者走访大亚湾等地,试图从中探究广东海上防污的可借鉴标本。

未有大事故但存风险

据惠州海事局介绍,占广东省海岸线5.4%的惠州海岸,密集排列着中海壳牌南海石化80万吨乙烯项目、中国海油1200万吨炼油项目、广州石化华德油库项目、国家石油储备惠州油库、泽华油库等多家炼油、石化、成品油储运企业。

正因如此,惠州海域2000年就被交通运输部划为全国船舶溢油及化学品溢漏高风险区。

同时,惠州港还是全国超大型油轮码头泊位最集中的港口,拥有全国最大的30万吨级码头3座,15万吨级码头3座,还有一座30万吨和一座10万吨级码头在建。此外,在惠州港纵深16海里的水域,还分布着大小岛礁20多个,是导致船舶发生触礁和搁浅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

“过去20年来,辖区内污染事故比较少,这反而让人很担心,因为风险是有周期性的,你永远不知道何时会发生事故,所以压力特别大。”惠州海事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达了她的忧虑。

实际上,过去几年惠州港海域险些发生重大污染事故。2008年8月1日,载有25万吨原油的“大西洋自由”超级油轮在三门岛附近水域发生搁浅;2009年8月20日,满载6900吨柴油的“永盛三十六”船在马鞭洲航道搁浅。虽然这两起事故在惠州海事局及时救助下成功脱险,但泄漏风险巨大。

记者拿到的一份资料显示,2005-2009年,惠州港每年都发生油轮碰撞或搁浅险情,每年发生溢油事故3-4起。

惠州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处长曾玉龙告诉记者,一旦较严重的溢油事故发生,对港口周边生态环境以及生产活动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港口周边有核电站的取水口,溢油大范围扩散有可能导致核电站停堆。沿岸的渔业、旅游业资源也会遭到极大破坏。”

助企业建海上“消防队”

面对严峻的海上危化品防污形势,2002年惠州颁布了《防止船舶及有关作业污染海域管理规定》,随后惠州海事部门又制定了“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和应急预案”及《惠州港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海事安全监管指南》。

为了将制度落到实处,惠州海事局扶持辖内5家企业组建了大型防污应急队伍,其中3家获得了部海事颁发的一级船舶污染清除单位资质,推进壳牌石油、中海油投资近6000万元配置多功能专业清污船舶2艘,指导清污公司配置兼备清污功能的总造价逾3亿元的拖轮12艘,储备围油栏15000余米、消油剂50余吨、吸油材料100余吨……

中海油炼化惠州分公司运行六部经理孙建伟表示,目前惠州石化区内水上污染应急能力仍然欠缺,政府应该起到主导作用,加大投入,比如从港口设施建设费中拿出一部分组建一支处理海上石油污染的“消防队”,并对港区的社会以及企业的防污染资源实行统一调配和管理。

曾玉龙亦表示,虽然一些石化及相关服务企业组建了自己的应急队伍,但是人员、设备分散在各个企业,没有形成合力,建议政府部门进行统筹协调。

2007年,惠州海事局成立了广东省首个集海上应急和搜救功能于一体的海上应急搜救中心。惠州海事局指挥中心副主任汪浩然告诉记者,一旦中心接到海上溢油警报,5分钟内就会启动应急机制,半小时内辖区内相关政府部门、除污企业等可赶赴事故现场,并根据污染程度决定除污方式。

为保持战斗力,惠州海事局定期组织清污公司开展防污染专业队伍培训,每年牵头组织两次以上由地方政府、安监、海洋、环保、公安、消防、石化企业等部门参与的大型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溢油除污民企盼扶持

在惠州,除了投巨资的央企,民营环保服务公司同样是海洋溢油应急处理的生力军。惠州大亚湾航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代表。

该公司总经理黄得周告诉记者,公司业务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日常的环保服务工作,即惠州港区的污油水接收,回收船舶垃圾,围油栏服务等;二是陆地、海洋上的石化污染应急处理。

谈到航鹏公司的过往成就,黄得周脸上露出自豪的神情:“现在惠州市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现场都能看到我们的影子,2010年的‘东莞垃圾偷运惠阳镇隆镇事件’以及今年的‘惠州25吨粗甲苯泄漏’两次大的事故都是我们处理的。”

但对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黄得周则表现得有些担忧。“很多紧急污染事故我们进行现场处理后,事故相关各方往往还会在法律上纠缠很久,加上行政程序复杂,我们常常要等很长时间才能拿到服务费或者政府的补贴。比如,我们参与了去年‘雅典娜’事故的应急处置,但索赔官司才刚刚开打,服务费至今没有着落。有的海上溢油事故甚至要等两三年才能拿到服务费,资金压力非常大。”

黄得周说:“政府应该成立水上污染处理应急基金,在当事人无法赔付的时候,由基金先代为支付相关除污费等,再向当事人索赔,外国有这种惯例。”

与航鹏同样困惑的还有广州增城市珠江口船舶工程公司大亚湾分公司。该公司副经理刘浩告诉记者,响应政府和海事部门的号召,该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购置了2条溢油应急处置船,建设了水上污染应急设备库,但是其主业(围油栏铺设、污油水接收等)一年进账仅200万元左右,而应急设备库平时的静态维护成本达到2万-3万元/月,还要靠主业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