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7月3日电7月2日,来自山东牟平、蓬莱、莱州、潍坊的百余位受渤海油污损害的渔民手执500位受油污损害渔民的诉状到青岛海事法院要求立案,向康菲、中海油两公司索赔。
据当天一直在场的渤海渔民索赔维权公益律师贾方义助手郭乘希3日介绍,山东渔民要求立案活动从2日上午10时起开始,其间渔民与律师代表多次与青岛海事法院交涉,至15时,青岛海事法院立案庭才同意接受渔民的诉状和油污到岸及养殖损害的视频证据。
郭乘希称,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当在从7月3日起的7天内裁决立案还是不立案。
她告诉记者,2011年11月18日,山东贺业才等牟平30名受损渔民,委托律师贾方义曾向该法院提起诉讼,向康菲、中海油两公司索赔2000多万元,至今未获立案。
这位律师称,自国家海洋局证实公布康菲渤海溢油事故之日起,到今年7月5日就是诉讼时效满两年的最后日期了,如果不再次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就要过期。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时效的规定,今年7月5日将是国内法院保护渔民索赔的两年时效期满的最后期限。如果在两年内不提起权利保护,将丧失请求法院保护权。
她还表示,根据他们掌握的油污实物证据,康菲渤海溢油事件给山东当地农民造成了严重损失。据她所知,康菲在海洋局申报了其使用了销油剂,而海洋大学等专家论证,销油剂杀死海上浮游生物,这也是造成当地养殖业渔业损失的重要原因。因此,山东受损渔民要求立案合法。
2011年6月4日,蓬莱19-3油田海面发现少量油膜带,6月30日国家海洋局介入调查,7月5日国家海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事故已得到控制,溢油污染840平方公里(之后的数字显示溢油污染达6200平方公里)。此次溢油事件被称为渤海湾油田溢油事件,事故责任由作业方康菲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