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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局九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及新港海事处业务用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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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局九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及新港海事处业务用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海事局九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及新港海事处业务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交通运输部交规划发[2012]476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九江海事局。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江海事局九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及新港海事处业务用房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为:
总建筑面积为2153㎡,其中新港海事处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479㎡,溢油应急设备库总建筑面积为674㎡。配套建设电气、通信、
暖通、给排水及消防等公用工程。
溢油应急设备库重点配置溢油控制设备、机械回收设备、油品卸载设备和溢油清除材料,建成后具备溢油围控清除综合能力,形
成应对50t溢油事故能力。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工程工可立项批复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汇总,施工图设计、编制技术规格书,提供工程施
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和能力条件:
资质条件:
依法组建,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水运工程乙级或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财务要求: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不得有连续亏损
业绩要求:近三年有1个及以上类似的工程设计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环境工程或土建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9月26日至2012 年9月30日(双休日照常受理),上午
9:00时至11: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停止出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加50元手续费(含邮费)。
投标人如需要使用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须交纳项目工可报告押金人民币1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工可报告时,该押金将
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上午10:00时整 (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6日上午10:00时整 (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 涛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